第二天早上,我早早地换好衣服,早饭也没吃就迎着朝阳上学去了,老安系着围裙从厨房追出来。
“还没吃早饭呢。”
“不吃了。”
我潇洒地转过头冲老安挥了挥手,没有赌气也不会别扭,老安高兴我就高兴。
换鞋的时候,我瞥到玄关处那双黑色的小牛皮靴还是觉得眼皮跳了跳。
那人什么时候走,来这里是因为什么,老安没说,我也没问——管她呢,我觉得自己的心宽得都能装下整个中国去了。可是,在楼下看到那辆酷炫的红色小轿车时,还是有些别扭。
到底是个张扬的人,始终跟我和老安是不一样的。
推开教室门进去的时候,我同桌像地鼠一样从地里钻出来,龇着大白牙,冲着我大吼着“色朴瑞丝”。
我拍着胸口,好半天才回过神来,扫了一眼教室,大家都在早读,只有我前面的周倩转过头,骂了一句“神经病”又背她的英语单词去了。我依然站在自己的座位旁,好半天都没坐下。
我同桌吓坏了,双手捂着耳朵表情狰狞地说:“哦no,同桌你不要吓我!”
我白了他一眼,忽然觉得心好累。
这次是真的心累。
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见我同桌的第一眼,就觉得他格外亲近了——不是因为他的大白牙,也不是因为他的喜庆劲儿,而是他每天无忧无虑的样子,像极了拥有红色车子的那人。
“安安,”我同桌终于安静下来,一副意味深长的样子看着我,“你是不是因为要分班了,跟我做不成同桌不开心呀。”
我抬起眼看我同桌的表情,他脸上的表情笃定地写着三个字:一定是。
“神经病。”
我白了他一眼,掏出英语书开始看单词。
我同桌大概是没听见我在说什么,伸着脖子又过来了。
“同桌你刚刚说什么?”
“神经病。”
我同桌急了。
“同桌,你大点声不费电!”
早读的同窗们忽然就安静下来,齐刷刷地转向坐在倒数第二排的我和我同桌。我只得咬着牙,冲前排的同窗们挥手。
“大家继续,继续。”
我同桌的嗓门更大。
“同桌,你气得牙都要咬碎了!”
我懒得理他,索性趴在桌子上,脸埋进胳膊里,一本正经地在早读时睡觉。
昨天没睡好,我同桌以前说清晨补眠最舒服了。
直到察觉到有人拍我的头,我才将头转了个方向,嘴里嘟囔了一句“别闹”就又睡着了。再然后又有人捅我的胳膊,力道大得我立刻爬起来黑着脸看我同桌。
我同桌不说话,冲我摆手又摇头。
不是他。
那是——
老班!
我几乎一个激灵转醒,腰板立刻挺直,同时目不斜视地看着手底下的英语课本,开始大声地读单词,心里面一边打鼓一边还在暗暗祈祷,生怕站在我同桌身边的老班会卷起手中的课本再次砸向我的头。
事实证明我的祈祷是有用的,老班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粗鲁,那么这祈祷也就成功了一半。我偷偷地瞄了一眼老班,瞥到老班用鼻子哼了哼,然后敲了敲冷晨阳的桌子,又敲了敲我同桌的桌子。
“你们三个过来!”
我的第一反应是冷晨阳和我同桌惹我们老班生气了,丝毫不关我的事,再看向我同桌时,甚至都带着一股子好人般的怜悯和同情。
老班背着手出教室了,我同桌和冷晨阳站起来相继往外走。都走了半个过道了,我同桌大概是终于察觉到缺点什么,才转过头看身后。大概愣了足足有五秒钟的样子,我同桌才疑惑地问我:“同桌,你怎么不走啊?”
“啊?”我伸出手指指了指自己的鼻子,继而又摇头,“没叫我啊。”
听到声音的周倩转过头一脸鄙视地看着我:“老班刚刚说让你们三个过去,你这么有存在感,当然有你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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