甚至晚间二人关店归家之后,常有乞丐不约而同的蹲守在布店门前,替他们夫妻二人守着店铺,防些贼人。
乱世之中,能有自己的一方天地,将小日子过得风生水起,当真羡煞旁人。众人皆说其夫妇二人实乃是佳偶天成。
可过于完美之事总是不可久留。兴许是连老天也嫉妒了二人的红火日子。
那一日,变故骤生。
丞相的长子路过布行,见余氏生得貌美,举手投足间又自带风韵,当即起了色心,竟然青天白日就命人强行将其劫回府中,关了起来。
他逼着余氏改嫁于他,口口声声说着不会嫌弃余氏生过孩子的再嫁之身;只要她答应从后再也不见丈夫和孩子,他往后定叫她锦衣玉食、金尊玉贵。
原本只是一时兴起的胡闹之举,可也许是深情装得久了,几日过后,他自己竟也信了两分。
说到激动时,他甚至指天发誓:若要变心,不得好死、家祠不宁、满门皆灭。字字句句说得情真意切,还着实为自己的痴情自我感动了一番。
可余氏从来与王晓恩爱和睦,自然不会买他的账。她一心只想逃出这偌大的相府,回家与丈夫和儿子团聚。
对于丞相长子更是抵死不从,以性命相要挟。
二人维持着表面平静的假象僵持着,终于在第五日,彻底爆发。
那夜,丞相长子心中郁结,同酒肉朋友饮酒抱怨:“我已然屈尊降贵,对她做出如此让步,她竟还是无动于衷!”他气急了,挥手摔碎了满桌茶盏,酒水四溅。
那酒肉朋友也不是什么好人,眯眼瞧着满地碎片,打了个嗝儿,醉醺醺道:“女子,不就那么回事嘛,有时你越顺着,她就越要……越要蹬鼻子上脸。你若将生米做成熟饭,到时她那丈夫厌弃了她,自然往后死心塌地跟着你。”
这话如同一颗种子般在他心底生根发芽,越想越觉得有道理,于是回到府中便直奔锁着余氏的院中,遣走了下人仆从,想行禽兽之事。
余氏自是不从,自青丝之间拔下夫婿王晓所赠的定情发簪,狠狠插入男人手臂。
男人怒火中烧,他自出生起便金尊玉贵,从未有人敢伤他分毫。加上又醉了酒,看着自己被鲜血染红的衣袖,心思骤然恶毒起来。
他不管不顾想要用强,岂料二人争执之中,男人竟手下失了轻重,将余氏活活掐死了。
余氏满是伤痕、衣不蔽体的尸身隔日被送回了布庄,随着尸身一道送回的,还有可笑至极的十两银子。
王晓当即呕出一口血来,怒极反笑:“十两银子,于乱世之中,确实足以买下一条活生生的人命,可也足以买下旁人心尖上的宝贝、融入骨血的挚爱妻子吗?”
痛失爱妻的他当然不会轻易善罢甘休,一纸诉状便告到了知府处。知府畏惧丞相威权,不敢秉公办案,想将此事草草了结。
于是王晓又将状子递到了京兆衙门。
王晓言道:一日不还他公道,他便告一日。若京兆尹府不管,他便告到刑部,若刑部还是不管,他便去敲登闻鼓,去告御状。
此事拖了有些时日,王晓的状子已经到了刑部,可刚到刑部便被人拦了下来。
也正是这日夜里,城中进了马匪。
马匪来时声势浩大,却只是在城中略略抢夺了一番。
而后便直奔王晓家中,将其全家杀害。就连那尚未满两岁的幼子,也未能得以幸免,被凶恶贼人活活摔死了。
自此,这案子便无疾而终了。
此间的百姓们常常就此事惋惜,言说世道不公,好心人却得不到好报。可百姓的声音太小、力量太微弱,于那高高在上的权臣而言,是那么的微不足道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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